以下部份內容引用自維基百科和ePrice:
1990年代初期,Ericsson與GE在美國合資成立Ericsson行動通訊(ECS),主打美國市場。Ericsson當時決定電話晶片完全採用「飛利浦的墨西哥製造工廠」出的貨。
直至2000年7月,一場火災汙染了無塵設備,愛立信面臨嚴重的缺貨。競爭者Nokia能夠從其他來源獲取零件,且生產成本一直以來都較Ericsson低。Ericsson此時超麻煩。
超級小廠商Sony切入,在2001年10月和Ericsson成立合資公司。並於2012年由Sony買下Ericsson。兩者在合資成立新品牌時,用小綠球及相關動畫來做為Logo。
這支新手機T68i是此新品牌的第一個產品,所以這幾支廣告的定位非常有趣、責任無比重大,既要打品牌也要打手機。
品牌與手機本身的為比例3:1,再加上是短秒數,所以感覺幾乎都在打品牌,手機的部份很少。品牌廣告本身也不知道在表現什麼,只知道很繁複、華麗;手機廣告也是一句文案、對白帶過,感覺沒有強調得很深,放在現在看來,「感覺」廣告成效應該蠻普通的。
但也許是因為當年競品沒有這些功能,該產品在產品生命週期前期,只要短秒數主打手機功能,就能帶給受眾極大的震撼,所以多把重心放在品牌上也沒關係。
第一支是在品牌處微微強調與人的連結,進而在手機廣告的部份帶出「有聯絡人照片的電話簿」此功能。當年的人們多把朋友、家人的照片,放在皮夾中,此功能無疑是一大吸引點
第二支是強調顯色能力,在那個手機顯色技術普遍不佳的年代,此功能對消費者很有吸引力
第三支是強調拍照,在那個沒有內建相機的年代。並販售需額外選購的擴充相機硬體。當年手機為16800元,擴充相機則為4500元,佔手機價格的26.7%